星期日, 九月 15

尘缘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不是个有耐心的人,对于任何事、任何人、任何……都是抱着三分钟热度的人。不知道何时起,我突然有了耐心。这股耐心就这样,陪着我,走了一辈子。那股耐心,很像是从遇见你,开始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说,人与人的见面,一开始便是为对方标下所谓标签。例如,你觉得这个人是个人物,这个人可以做个朋友,这个人还是敬而远之吧……但,没多少人,或许一生中甚至不会有那么一个人,在你第一次见面时,便说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“她就是我未来的唯一”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尤其是对一个,只有过一面之缘的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秉着这个信念,我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,它太煽情了。那是童话作者拿来欺骗善男信女的词语,套在我身上,那本就是个夜谭,也只会是夜谭。它们,只适合在睡前,骗骗那些小孩。所以,我从未对那些第一次见面的人留下太多印象。这,嚣张吗?
            直到那天,在那个元宵灯会上,那灯火阑珊处,与你擦肩而过而止。你的美,转瞬即逝,却让我苦苦思寻。我想,我还是坏了我的原则了。但那有什么关系呢,或许我这辈子唯一任务,只是为了遇见你。既然如此,原则在这时,又算得了什么呢?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寻着搜着找着索着,岁月就这样蹉跎的去了,那挂在城墙上的旗子,从汉字,到晋旗,到唐韵,到最后,再没代表的旗子了。这一路,从黄河,到戈壁,到藏地,到五岭,到最后,我忘了我到哪儿了。这过程,奈何桥走了几回,孟婆汤被催吐了几次,忘了。见你,成了我轮回,唯一的任务。我记得,每一辈子,让我有耐心的事,除了寻找,便是学习行走的那段经历。而我努力的站起来,只为了能够快点,在这辈子,见到你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 过程中,失望难免,或许该说,几辈子过去了,失望也失望得够了。但为什么不放弃呢?问老天吧!不过,老天它也确实看不下去了。他要求我,你就静坐十天吧,不找她,不想她。若能,我便让你见她。我答应了他,神圣而伟大的他。为了见你,这是我第一次试着把你从记忆中抛弃,也是我第三次有耐心做的一件事。果然,见你的信念太强,我,成功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老天,他终于被我的耐心折服,或许,我也被我的耐心折服了。这十天里,他看着我的发丝,从白到黑;我的肉体,从稚嫩到白骨;我的眼神,光芒轮替灰暗。这十天,我静止了。宇宙万物,却又轮回了无数次。最终老天说:“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说出她的样子吧,我现在就让你见到她。”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于是我开始回想,回想起你的容颜,好久,好久,好久……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我发现,我忘了你的容颜了。可恨我找寻了几辈子,等待了几辈子,在这一刻,却忘了你的容颜。无奈的我只能告诉老天,我忘了,您能不能帮帮帮我。老天无力摇头,说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“我用了光年,观察你,了解你,明白你。想知道你找寻的是谁,但你的心里,从来就没有谁存在过。”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不相信,我开始抓狂,回想,回想几辈子前,那个灯会上,擦肩而过的你。突然发现,那天的灯会,整条街道,只有灯,只有灯。那擦肩而过的你,又是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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